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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宁波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浙江省文化传媒与体育专委会委员,宁波国际法律服务中心秘书、浙江省涉外律师人才库专家,宁波市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成员,宁波市“一带一路”与涉外专委会委员,宁波贸促会涉外商事法律专家团专家,宁波市人民信访监督员、宁波市高层次人才法律服务团法务专员,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公益律师等职务。
从美国留学回国十多年来,赵晶律师潜心钻研法律,担任多家市级党委、人大及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企、上市公司及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通过诉讼和非诉讼方式在各地法院、中国贸仲等机构解决纠纷,对外贸企业的风险防范和处理以及涉外民商事案件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
具体诉讼代理成果包括:
· 代理的客户与俄远东船务有限公司(FESCO)的海运欺诈纠纷获得国内同类案由的首例胜诉;代理的宁波某取暖器制造公司与中信保的出口信用保险合同纠纷入选宁波中院十大涉外案例;
· 代理贝宁工业、贸易有限公司(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诉扬州思溯源进出口有限公司、百华集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取得胜诉;
· 代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诉奥宏玛航运(香港)有限公司融资纠纷案;代表中国Sejoy公司在美国佛罗里达南区法院应专利诉讼等。
办理的案件曾入选宁波市中院十大典型涉外案例。
所获荣誉:
赵律师曾获“宁波市优秀青年律师”、“宁波市首批名优律师”、市优秀党员“甬律先锋”、“2023年度律师行业服务之星”等称号。
赵律师所撰写的《英国产品召回制度研究以及我国企业在对英贸易中的应对》、《“一带一路”战略下出口信用保险的法律实务》、《国际海上集装箱运输中“不知条款”的失效---以一起国际集装箱运输承运人全责的海运欺诈胜诉案为例》、《美国证据开示制度对我国诉讼制度的若干启示》等实务文章也多次被华东律师论坛、省市级律师论坛收录。
教育背景:
· 2013.8-2014.5 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UIUC)硕士学位(LLM)
· GPA :3.54/4
· 2008.9-2012.7 西安财经大学 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