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代理过大量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案件,对争议解决具有极其丰富的经验,我们代理过的案件包括国际投资、国际货物买卖、信用证、国际海上货物运输、股权纠纷、国内货物买卖纠纷、国际产品责任、商标和专利侵权等。我们认为代理案件律师应具有勤勉的工作作风、强硬的诉讼和仲裁风格、灵活的问题处理能力和创造性的解决问题的能力。本所曾经代表国内外客户在最高人民法院、各省市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海事法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及各地仲裁委员会,香港高等法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美国联邦加州北区法院等进行过诉讼和仲裁,并代表国内客户接受美国能源部、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等政府部门的调查,取得了良好的代理业绩,为客户避免了大量的损失,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我们了解美国、香港、欧洲的法律,具有良好的英文能力,并在世界范围内与其他律师事务所有广泛的业务联系,有能力处理跨国的诉讼和仲裁事务。同时,我们的律师费用将远远低于跨国律师事务所的费用。在需要国外律师参与案件的情况下,我们将对国外律师的律师费用和工作情况进行严格的控制和把关,使得客户用最小的代价达到最好的结果。
我们始终以客户的利益为第一要务。在诉讼或仲裁中确保客户在第一时间获得关于案件的进展信息,并对客户的决策提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