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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漏水楼下遭殃如何维权?本所赵晶律师接受宁波电视台采访

        近日,市民钱女士向12345反映,十年前她家的天花板开始出现渗水现象,严重影响钱女士家人生活,期间虽多次和楼上邻居沟通,但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楼上漏水,楼下受损业主该如何维权?为此,宁波电视台记者采访了我们盛宁律师事务所赵晶律师。

 

        赵晶律师表示,楼上漏水导致楼下业主受损的情形属于典型的相邻关系纠纷,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维权。相邻关系是指相互毗邻的两个以上不动产所有人、用益物权人或占有人,在用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根据法律规定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民法典》第296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而使用自己的不动产提供必要的便利。但其相对方在行使相邻关系的同时,也负有尽量避免对被使用的相邻不动产的权利人造成损害的义务,在无法避免造成损害的情况下,要给予适当赔偿。 《民法典》第1167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因此,如果对相邻不动产权人的不动产权造成了侵害,应该采取修理、重做以及赔偿损失的方式来承担侵权责任。

 

        赵晶律师建议,遇到该情况,楼下业主可以采取如下措施维权: 第一时间对现场进行证据固定,拍摄漏水现场、受损物品照片或视频。然后,联系物业和楼上业主到场对情况进行确认和分析,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若楼上业主不承认是自家原因而拒不协商,那么需要查明漏水原因,可由双方协商聘请相关机构进行鉴定,或起诉后向法院申请鉴定。 若漏水原因确是楼上造成,但双方就维修及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可到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若调解不成,楼下业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相邻关系纠纷之诉。若漏水持续扩大损失,可先自行维修并保留支付凭证及发票,以便后续向责任方追偿。业主主张赔偿的金额以其所受损失财产价值为限。 总之,楼下业主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的递进式路径维权,核心在于及时固定证据和明确责任主体。若楼上业主拒不配合,司法程序是最终保障。建议业主在维权过程中保持理性沟通,必要时可以考虑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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